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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诉专栏】315维权|业主如何就精装修问题进行维权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2024-03-14 14:16:58来自北京市
律师介绍
王佳红(金诉创始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委员
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
央视《社会与法》栏目特邀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警法时空》等的客座律师
消费者权益日
诚信至上,始终如一

历年来,很多购房者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集体维权,中海、万科、华润、绿地等大型房地产企业均遭受过投诉,都源自房屋精装修品质太差!!!

在实践中,开发商为了促进自己的房屋销售,变着法的改变销售策略,其中精装修销售就是一个典型销售方式。所以,很多开发商打出广告:购房,赠送精装修,每平米5000元标准,拎包入住等。在操作中,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人签署两份合同:一份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份合同是购房人和开发商签署;一份是装修合同,这份合同是购房人和装修公司签署;购房合同中会约定毛坯房的交房时间,装修合同中会约定精装修房屋的交付时间等。

在这里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给大家介绍几点小常识:

01
房屋装修问题,不同于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是针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本身所存在的问题,比如:楼倒倒、楼歪歪事故中所体现的房屋建筑质量本身给业主带来的损失。房屋精装修问题,不是房屋建筑本身的问题,而是房屋装修过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存在问题,比如很多开发企业都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

02
房屋精装修出现质量问题,到底是谁的责任?
 

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应该由政府部门予以监管,房屋要交付给购房人之前,必须要经过政府的竣工验收,若是房屋本身有质量问题,政府要负法律责任,开发商、监理单位也同样要负法律责任。但是,政府监管的范围仅仅限于毛坯房的状态。

而房屋精装修的问题,在很多地方,并不属于政府监管的范围,只要政府监管的毛坯房不存在问题,就具备了法定的交房条件。而精装修的材料是否合格、是否合规、是否符合入住使用的标准,这不是政府监管的范围。所以,导致了开发商对于精装修材料使用方面没有任何约束,经常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03
业主如何就精装修方面的问题维权
 

1、业主要针对开发商承诺的精装修标准进行证据的固定

实践中,很多开发商宣传购房,精装修是每平米5000元的标准等等,但是实际上,交付的房屋根本达不到5000元的标准。而往往开发商不会写在合同中,最终会导致业主没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关于精装修标准的承诺。所以,建议购房人尽量要求开发商做书面的承诺;若是不能书面承诺,也可以录音、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取证。

2、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提供房屋装修材料合格的相关证明

3、业主有权就开发商交付的精装修房屋进行验房,尤其是要对空气质量要进行检测,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的安全,验房时要仔细记录房屋存在的全部问题,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

4、业主有权就房屋存在的装修问题支付逾期交房的损失以及要求开发商继续维修

5、业主有权就开发商交付房屋的装修标准进行鉴定,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实际的装修造价和开发商约定的装修造价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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