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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避税,上家下家假结婚,假结婚风险知多少?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2022-02-23 13:08:17
 
 
 

两方互相告上法院。上海浦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陈某继续履行10%产权过户手续,但原告曹某其余诉求不予支持

 
本文作者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戴金花
据媒体报道:
2016年2月,上海,女子曹某向陈某购买一处房屋,房价款160万元。因该房属动迁安置房且处于限售期内,双方通过登记结婚、夫妻加名变更产权方式进行过户。
双方约定,办理结婚登记后,陈某协助曹某办理了90%产权的过户手续,后者支付购房款144万元,并约定办完离婚手续后,曹某再支付余款。但随着房价上涨,陈某要求加价30-50万元,否则不愿按协议履行。为此,两方互相告上法院。上海浦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陈某继续履行10%产权过户手续,但原告曹某其余诉求不予支持
事件一出,有的认为双方有约定,应按约定履行,不履行就应当支付违约金,有的认为“假结婚”、避税属于违规行为,协议不应当继续履行。
 
在这个案例中情况还是比较好的,在实践中由于假结婚而导致两个家庭的破裂、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件非常的多 。
这里容易产生两个误区:
 
 

误区一:“假结婚”后果比“假离婚”轻

 
 
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结婚”的概念不管是出于真心登记结婚,还是为了买房而“假结婚”,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一样的,即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就意味着夫妻两人的婚姻关系就开始延续了。
结婚了,意味着婚内财产混同,还有法定的夫妻义务和家庭责任等财产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约定,但是法定义务却无法规避。
因此,“假结婚”后果不比“假离婚”轻。
 
 

误区二:只要签署协议了,就没风险了

 
 
实践中还是有不少夫妻为了获得购房资格或者享受购房的优惠,钻购房政策漏洞,实际上表面上看获得了利益,但实际上风险很大。
为什么说实际上风险大呢
暂且不说买卖双方违约的风险问题,单说通过“钻购房政策漏洞”方式获得利益的风险。这种方式是不合适的,不恰当的,不合规的,虽然不一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但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且其中关于规避政策的条款可能无效,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及刑事责任的风险,身边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
排版编辑丨黄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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