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将被冻结产权
◎原创撰稿丨盈科·信荣()房地产律师团队 张茂荣律师
◎稿件转载自公众号:信荣律师团队
楼市从来不缺新闻,广州“租购同权”未了,北京“共有产权”搅局,深圳又爆出48平米小房卖出733万天价(单价约15.3万,而市场价约11万)的爆炸性新闻!
事情发生在2017年8月5日,来自自媒体、中介的消息,经过是这样的:
该房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宝能太古城,登记面积为48平米,实用面积约150平米,5房2卫,还带50平米前后花园,仅“48平米5房”就足以吸引眼球了,而这也是各大中介的力推点,于是就发生了多家中介带数十人拥挤看房、竞相购买的情况,而业主也是坐地起价,价高者得,仅一天时间,从开价700万直接涨到733万成交!
卖出如此高价,业主是乐了,但是有人不爽,于是就发生了举报违建的情况,而用脚趾头都能算出来,如果不是违建,48平米无论如何也是做不到上百平米的实用面积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被举报,业主将面临怎么样的法律后果?而即便无人举报,如此高调的事件,估计也难逃去年“鸽子笼”事件的结果:监管部门不可能视而不见!
所以,业主违建被查处应该是大概率事件,而一旦被查至少面临如下两个方面的灾难:
一、产权被冻结,(拆除前)“永生”不可交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26条及《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39条规定,涉及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等行为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暂缓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即老百姓俗称的“冻结产权”,直至违法建筑消除。而涉案48平米房屋拓展到150平米,已形成一体,要全部拆除恢复原状,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便拆除,其身价也会因此暴跌!
二、对买家构成违约,或被追究146.6万元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业主负有确保房屋产权无瑕疵,可以顺利过户到买家名下的义务,无论是被投诉还是监管部门看到报道后主动查处冻结产权,都将导致最终无法过户,从而对买家构成根本违约,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基本都有成交价20%违约金的约定,以此标准计算,业主可能面临被买家追究146.6万元违约金的风险(买家明知房屋存在违建而购买的除外)。
无论是哪一种,无疑都是灾难性的,估计业主有瞬间从天堂到地狱的感觉,后悔没有低调,低调,再低调!
也许有人要说了,那违建的多了去了,怎么不冻结其他人产权?会不会存在法不制众的情况?——对不起,别人是别人的事,没发现没被查处是侥幸,发现了,而且这么高调,又有不爽的人盯着,不处罚都难!
楼市故事精彩不断,几家欢乐几家愁,作为专业房产律师,更是处于各种利益纠纷的集结口,也是遍尝人间杂味,有时就在想:这啥时候“房事”能不再折腾咱人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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