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住江津区李市镇孔目村的村民肖侦贤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能够住上崭新明亮的房子。肖侦贤告诉记者,她家的祖屋原来在距离新居大约300米左右的山腰上,有260平方米,虽然面积很大,但早已破旧不堪,成了危房。去年以来,当地政府对农村建设用地实施复垦,她家才有换房的机会。
助推户籍制度改革
们认为,重庆市正在推行的“地票”模式,是对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一次重要探索。如果把“地票”的形式和农民进城的城镇化政策结合起来,可能会对于解决进城农民的宅基地处置上带来十分有意义的尝试。
如果由政府出资,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统一购买进城农民的宅基地,通过“地票”的形式出让给用地的城镇,并把基中一部分补偿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进城的农民、农民的城镇政府,可能对中国未来的城镇化政策以及相关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农民工外出的增多,收入水平的提高,在家乡城镇购房现象已经比较普遍。如大足县高升镇先进村不足50户的11组已有10多户农民在城镇购置了住房。江津区的统计显示,江津城区每年30%的商品房是由农民购买。这些在城镇购房的农民,对农村宅基地的交易愿望较高。对江津区李市镇的调研发现,在批137户参与“地票”交易的农民中70%已在城镇购房。推进农民进城,“地票”是利用市场化手段激励他们彻底切断与农村联系的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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