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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计税价四年未调整 价差造成二手房阴阳合同

北京日报  作者:窦红梅  2010-08-14 09:30

[摘要] 以“阴阳合同”避税已经成为二手房买卖中公开的秘密。一位从业多年的中介告诉记者,二手房成交中至少一半以上签订了“阴阳合同”。

以“阴阳合同”避税已经成为二手房买卖中公开的秘密。一位从业多年的中介告诉记者,二手房成交中至少一半以上签订了“阴阳合同”。

据了解,“阴阳合同”存在的根源在于地税部门目前执行的二手房“计税价格”与高企的实际房价之间存在巨大落差。二手房交易时以计税价格来进行网签,就成了众多市民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选择。

“阴阳合同”漏税可达十几万

“少掏了3万多元税钱,买卖双方都合适,谁不愿意啊?”廖女士将自己海淀北部98平方米的房子出售,买了三环边上一个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一买一卖中,全部使用了“阴阳合同”,“本来心里还直哆嗦,每平方米2.1万元的成交价格,网签时只有4000多元,该怎么和税务人员解释?”廖女士说,结果发现“根本不用解释,全办下来了”。

8月13日,记者在暗访中请房屋中介算了一笔账。以购买丰台区兆丰园一套满5年141平方米的二手房为例,目前基本成交价在每平方米1.8万元。由于目前交易中营业税大多“转嫁”给买房人,照此计算,买房人要交纳3%契税,还有房屋成交价与原购买价差额5.5%的营业税,两项相加应交税18.66万元。

“这么多税啊!比我全年收入还高呢。”见记者担忧,中介人员主动表示,“您不用担心,网签价格是按每平方米5300元的计税价格”。真实房价1.8万元相当于5300元网签价格的3倍多,按此计算,最终两项税收只需交3.44万元,总计少缴税款达到15.22万元。

“计税价格是政府部门定的,合法合理的!”这位中介人员信誓旦旦地向记者表示,从去年到今年,自己所在门店经手了150余套二手房买卖,绝大部分都是以计税价格成交。

记者采访到的几家中介都表示,自己手下所办的二手房大多数都采用了“阴阳合同”的方式。如此算来,全市以“阴阳合同”流失的税款不是个小数目。

实际房价超计税价数倍

所谓“阴阳合同”,就是买卖双方按照实际成交价签订一份“阳”合同,用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同时,再按照成交房屋所在区域的计税价格再签订一份“阴”合同,用来逃避高税负。据了解,本市自2006年10月颁布各地区的计税价格后,北京的房价“翻着跟头涨”,计税价格早已被远远落下,与实际房价拉开了数万元的距离。

“当初有关部门制定计税价格,恰恰是为了防止‘阴阳合同’的现象。”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但是,以目前情况看,初衷与结果已发生了明显背离。

2006年10月起,市地税局《关于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通知》执行。通知首次公布了本市二手商品住房交易、特殊二手商品住房、已购公房再上市、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二手用房交易、二手商业用房交易六类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很多计税价格甚至具体到了“楼盘”。

根据2006年地税部门公布的通知,目前很多二手房成交价全部比当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上涨3倍以上。如东城区雍和家园二手房的计税价格为9628元,目前中介公司给出的成交参考价为34000余元;崇文区国瑞城的二手房计税价格为9992元,目前成交参考价也已超出每平方米32000元;石景山远洋山水计税价格5935元,目前成交参考价是24000余元。在这些案例中,成交价全都比计税价超出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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