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7月1日开始,广州公积金系统将进行升级;8月份以后,市民手上的《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将合二为一,统一更换成公积金卡,新公积金系统每半年把市民可提取的公积金金额直接转账到公积金卡内。
缴存上限或提升千多元
据悉,广州市公积金管理定于今年6月至8月开展2010年度(即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自2010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08年广州市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9年广州市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按照惯例,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是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由于统计部门目前未公布2009年职工月均工资数据,公积金表示,暂以2008年数据计算,待统计部门公布2009年数据后再调整。2008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80元,暂行的缴存基数上限仍为3780元×5=18900元。而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09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4120元(预计数)计算,缴存基数上限为4120元×5=20600元,也就是说,以4120元计算的话,今年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可提高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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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业务办理新增中国银行和广州银行
广州市公积金业务的重大改革还包括增加了公积金缴存和归集的银行。此前可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和归集业务的只有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从今年开始,则新增了中国银行和广州银行办理公积金业务。
如某单位职工是在建设银行缴存公积金的,他办理了公积金缴存后,单位会发给他一本建行的公积金专用存折(蓝本),他购房后,次前往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银行会给他一本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绿本),提取登记证上有可提取的公积金总额和每笔提取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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