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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现主动承担二手房税费 中介呼吁卖方让利

新京报  作者:张家齐  2008-11-07 08:18

[摘要] 自2006年6月1日起,不足5年的房产在转手交易时,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大多数业主直接或间接地把5%的营业税转嫁给买家。但在当前房产市场的调整期内,房源的数量已大于客户量,客户有了很多的挑选余地,所以部分业主愿意分摊税费的情况近期明显增多。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认为,由于需求在9月份以后回暖,一般来看成交将从10月份开始逐渐显现,即使在这些明显的自住区域,税费也很难全部转嫁,使得回暖的转型期也阻碍了二手房的成交。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主任王志伟表示,对于一些刚性需求为主的区域,如果税费利好较大,对促进市场加速回暖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市场声音

中介呼吁卖方让利

10月29日,北京市地税局下发《关于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调整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通知基本承袭了财政部新政,即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收土地税。

至此,北京二手房交易环节税费发生了微调,9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交易环节税费成本降低了0.55%(契税优惠和印花税减免),非普通住宅降低了1.05%(减免印花税和土地税)。据中介机构统计数据分析,即使按照新执行的税费,5年内的二手商品房交易税费依然占到了总房款的7.5%-9.5%,相比新房1.5%-3%的税费来看,税率依然较高。链家、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公司近期纷纷呼吁业主除承担包括营业税等税费外也要适当让利,毕竟现在是买方主导的市场,业主只有更多的让利于买方,才能使成交的成功率增大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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