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户主竟不是同一人
很快,在广东某大型地产中介代理公司的帮助下,小秦在白云区汇侨路物色到一处二手房,一家人都挺满意。中介公司业务员陈小姐重申,把入户作为首要条件。她说:“难得二老这么远来广州关心儿子,放心吧,我们会解决好户口的。”
6月21日下午,小秦一家见到那套房子的卖主代理人严先生。见面伊始,一家人再三说明,买房的关键是为解决户口好结婚。严先生表态:“没问题,如果迁不了户口,我们就不成交。”中介公司另一位业务代表小赖也许诺:“若不放心,公司可帮核实户口。”于是,双方谈定房价40万元,定金5000元。
业务员小赖当即执笔起草买卖合同。小秦说:“我们提出把定金放在中介的账户,等户口没问题后再转交给严先生。”严先生表示同意。
为保险起见,小秦希望在合同中补充“保障能入户”的条款,但中介屡屡保证入户没问题,不必多此一举。
第二天,小秦在业务员小赖的陪同下,来到该房所属的户籍档案管理处查询,得知该房业主是骆某,但户口的户主却另有其人,是个四川人,社区一直联系不上,估计是前任的业主将户口卖给了他。管理人员明确告知:只要那个人的户口不迁出,小秦即使买了房也没法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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