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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住宅配套同步交付 遏制“半拉子”小区

新京报  作者:张学冬  2007-02-02 14:13

[摘要] 北京市建委即将出台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及小区道路等市政配套要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业界建议影响业主生活的车位、会所等也纳入强制性要求今年将交房的项目,小区道路及供电等配套设施要

北京市建委即将出台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及小区道路等市政配套要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业界建议影响业主生活的车位、会所等也纳入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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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交房的项目,小区道路及供电等配套设施要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1月22日,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在全市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表示,《北京市住宅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已由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将于近期公布。该政策的核心内容为新建住宅工程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以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要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时代庄园业主赵先生是从报纸上得到这个消息的。

看到此消息后,赵先生不由感叹道,如果这一政策早几年出台,他们就可以免受目前仍旧使用临电的折磨。

现实:投诉集中在入住多年仍用临电

2002年,赵先生开始入住新购买的时代庄园住宅。

由于当时建委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强制性条件中,没有明确将使用市政用电作为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他们在入住后才发现小区使用的是临时用电,虽然业主经历了艰苦的维权行动,尤其是和开发商沟通无果的情况下,2006年9月时代庄园业主被迫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开发商进行电路改造。同年12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决小区开发商在180天内对小区电路进行改造,但目前该小区使用临电的局面仍未改变。“本来是房屋交付时就必须达到的基本配套,入住4年了仍没有解决。”赵先生告诉记者。

事实上,这只是北京住宅配套设施与房屋交付不同步的一个方面的体现而已。

据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介绍,他接到的业主关于住宅配套和房屋不同步交付使用的投诉咨询案例很多,“其中,房屋交付使用后仍使用临水、临电是投诉咨询的,甚至有些分期开发的项目在住宅全部开发销售完毕后,社区配套仍不能完全交付使用,有些配套甚至出现烂尾的情况”。

邱宝昌还表示,来自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也显示,临水、临电是目前房屋交付使用时不能同步交付的最主要问题。去年7月29日,北京电力公司公布了61个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小区的名单,市发改委和市建委也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这61个小区进行电源改造。

“而且,这61个小区还不包括目前正在分期开发的项目,事实上,前期入住业主使用临水、临电的情况十分普遍。”此外,小区道路在交房时未完工交付使用也成了去年以来维权的导火线之一。比如,去年7月,天之骄子小区业主在收房时看到小区内还是土路。

作用:督促开发商同期交付住宅及配套

显然,这次建委明确要求住宅配套同步交付使用,可以规避目前出现的这些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不能正常使用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业主在入住后的基本生活质量。

昨天,有多个开发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项目在交付使用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以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要基本都可以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尤其是房屋合同中,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明确。因此仅仅是包括以上几项配套的强制性同步交付使用的意义不是很大。

“其实建委提出的这些房屋交付使用时的几个配套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开发商在交付使用时都可以做到,这些应该是房屋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显然建委这次再次重申起到一定的强调作用。”万年花城副总经理黄玺庆认为,这次政府重申这个要求,说明还有个别开发商在新房交付时没有做到以上配套的同步交付,这个政策出台可以对开发商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督促其合理控制开发周期,进行精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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