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点:中国恒大清盘程序进入新阶段。高等法院对中国恒大清盘程序作出关键裁决,明确仅法定债权人可参与监督机构,排除股东决策权。法院强调需防范控股股东干扰清算,并要求清盘人42日内提交监督委员会组成方案。恒大汽车也面临退市风险,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高等法院对中国恒大集团清盘程序作出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裁决,这场持续数月的清盘案件迎来关键性进展。法院明确界定了参与清盘监督机构的资格范围,为后续清算工作确立了法律框架。
法院裁决明确限定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
高等法院法官陈琳达在4月17日的裁决中明确表示,恒大清盘程序中的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仅限"持有法定债权的债权人",直接否定了债券"最终持有人"的参与权。这一裁决确立了清盘程序必须基于法律权利而非经济权益的基本原则,法院特别指出这是为了避免"程序混乱及滥权风险"。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恒大已资不抵债,股东被完全排除在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之外,法院还特别警示要防范控股股东可能的"历史不当行为"干扰清算进程。
清盘程序面临多重挑战与不确定性
尽管法院裁决为恒大债务重组提供了法律框架,但实际操作仍面临诸多困难。清盘人需要在42日内向法院提交监督委员会组成方案,并通过联交所、新加坡交易所及主流媒体等多渠道征集债权人意向。与此同时,恒大旗下子公司天基控股也已进入清盘程序,恒大汽车则面临退市风险,这些因素都使得整体债务处理更加复杂化。值得关注的是,恒大汽车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已收到破产清算决定书,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起暂停交易。
这场持续发酵的恒大危机正在进入关键阶段。法院裁决为清算工作确立了明确规则,但恒大集团整体债务重组的道路依然漫长。随着子公司相继进入清算程序,这场涉及多方利益的债务处置将如何收场,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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