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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诉专栏】租客冒充房东售卖多套安置房,房东和购房人该何去何从?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2025-01-14 20:07:53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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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南充多个小区业主反馈房子被租客卖了,疑似骗了不少市民。据知情人士称,被售卖的房产都是安置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处理此事。那么,在这一事件中,房东和购房人应该做些什么呢?










站在房东的角度来讲,我们在发现房屋被卖的第一时间可以报警处理。接下来,需要确认租客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报备情况,请求房屋管理部门对该非法交易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如果是拆迁安置房,并且还没有办证,房东们还可以联系负责拆迁安置的单位,协助处理此事,提供房屋产权归属等证明材料,避免房屋产权出现混乱。


在此基础上,如果租客给房东带来了经济损失,例如房屋因非法买卖行为而损坏、房东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房东可以在进行取证的基础上,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站在购房人的角度来说,在发现被骗的第一时间,可以报警处理。报警时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交易过程、支付凭证、与租客沟通的记录等证据,协助公安机关调查。


其次,我们要进行取证,搜集和整理购房时签订的合同、支付凭证、收据等,视情况提起相关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租客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如果租客的行为给我们造成了损失,比如房屋的装修费用,我们可以在取证的基础上,要求租客赔偿相关损失。


除此之外,如果租客在卖房过程中使用了伪造的证件、虚构房屋产权情况等手段骗取购房款,并且事后存在失联、恶意挥霍房款、拒绝退款等行为,我们也可以视情况提起相关刑事诉讼,追究租客的刑事责任。


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安置房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如果安置房的房屋属性不是商品房,那么在交易、过户等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限制。即使合同约定得再好,无法过户都是一个很大的雷点,它意味着房屋无法真正属于我们。除此之外,同一套安置房中可能会有其他的被安置人或“隐藏的”共有产权人,后续很有可能会产生变动和纠纷。因此,无论安置房的性价比有多高,只要无法办证、过户,我们在购房前都要三思,必要时可以到相关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咨询和核实。


排版编辑丨夏悦闻

文案编辑丨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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