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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诉专栏】未交付的新房质量问题频出,业主该如何维权?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2024-03-14 14:17:13来自北京市
律师介绍
王玉臣(金诉创始人)
北京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律协土地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央视《社会与法》栏目特邀律师
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新闻周刊等主流媒体特约采访律师

近日,上海虹桥璀璨公馆的业主们反映,房屋还未交付就已经发现了诸多质量问题。据了解,该小区由路劲、招商蛇口、象屿三家地产企业联合开发,本应于今年6月底交付。近期,业主们发现,该楼盘仅外立面就存在包括鼓包、凹凸不平、开裂、线条外露等问题,部分楼栋底楼窗框周围还疑似采用了泡沫材质。很多业主反馈,当时开发商承诺的,例如:三玻两腔阳台玻璃等都没有兑现。业主们一直在与开发商协商维修问题,但是开发商一直坚持“我只要修好,你不要管我怎么修的态度”。那么,面对类似还未交房就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业主们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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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子并未到交付日期,业主们可以先和开发商进行沟通和协商,要求开发商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态度强硬,我们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其次,对于我们能够看到的问题,例如:外立面凹凸不平、窗框采用泡沫材质等质量问题,我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起相关的违法查处。针对开发商承诺的三玻两腔阳台玻璃没有落实等情况,我们可以在取证的基础上向相关部门提虚假宣传的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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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业主们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进一步核实出现问题的原因。我们目前能够看得到的问题是质量问题和虚假宣传,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开发商可能存在更加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发现开发商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可以视情况一并提起相关的违法查处,要求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职责,我们可以进一步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通过这种方式,将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合理合法地转化为我们维权、谈判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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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通过上述方式方法维权的同时,还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和谈判,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或者是赔偿,或者是双方协商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案。我们千万不要小看谈判这个环节,很多房产纠纷最终都是通过谈判来解决的。即使前期谈判不顺利也不要气馁,随着我们手中掌握的筹码变多,谈判的局面或许会对我们更有利。

目前,在烂尾楼的衬托下,大家对房屋质量问题的接受程度高了很多,对开发商也更加包容。实际上,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我们足额支付了房款,甚至背上了房贷,开发商有义务保质保量地交付房屋给我们。如果遇到开发商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行为,我们一定要拿地法律的武器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让开发商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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