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养老中心失职!老人绊倒致伤背六成责】北京某养老中心因未进行适老化改造,导致老人在井盖处绊倒受伤,法院判决养老中心承担六成责任。该判决提醒养老机构重视适老化改造,确保老人安全。
正文:
北京某养老中心日常通道的井盖未经适老化改造,老人马某某因此绊倒骨折,导致法院以未履行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判决该养老中心承担60%的责任。马某某入住时进行的身体评估显示,其行走能力良好,跌倒风险低,但井盖显著高出地面,在老人通行路线上构成了安全隐患。养老中心作为专业机构,应该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对设施进行改造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这起事故凸显了养老机构在老年人安全保障方面的疏忽。最高法明确指出,养老机构不仅要承担普通的安全保障义务,还要基于老年人的身体条件进行环境的适老化改造。本案的裁决既体现了对受害老人的关怀,也对其他养老机构发出了清晰的信号:须重视老年人安全,否则将面临侵权责任。
小编点评: 在这个渐趨老龄化的社会,养老机构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它们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依托。本案件不仅是对某养老中心的警示,更是对整个行业的观照。养老机构必须认识到,对于老年人来说,一块凸出的井盖不仅是一处小小的障碍,更是潜在的生命安全威胁。适老化改造不应被视为可有可无的附加项,而应成为养老机构标配,确保老人在这里能够安全、舒心地生活。
本案中,养老中心的疏忽导致了老人的受伤,这是对养老机构职责的一种背离。养老中心应作为“第二个家”,给予老人以关爱和保护,不应因为设施问题成为他们的危险之源。法院的裁决也为我们提供了反思的契机,我们该如何打造一个既安全又舒适的养老环境?这不仅是养老机构需要深思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应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