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发布了《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根据实施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此外,商品房销售商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销售商品房时,也必须依法分别明码标价。对于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房的,销售商应在网页上以文字和图像的形式明码标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配合对商品房销售商的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如发现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平台应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并保存相关信息记录,承担相应的责任。实施细则还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需要明确标示与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土地性质、楼盘信息、房屋性质、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这一规定适用于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共有产权房等相关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