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促进公平”的工作原则,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各校招生行为,使柯城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持续做到规范化、科学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进程,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为教育改革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01依法保障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02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03免试入学原则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升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04公民同招原则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三、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及信息审核
01 公办小学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柯城区户籍
适龄儿童为柯城区户籍,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
衢江区户籍
适龄儿童为衢江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柯城区持有自购产权住宅且实际居住,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
随迁子女(非柯城、衢江户籍)
适龄儿童为非柯城区、衢江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柯城区实际居住,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
❶ 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一方持有办理在柯城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在柯城区;
❷ 无《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在柯城区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
❸ 无《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在柯城区有合法劳务合同且工资流水3个月以上;
❹ 无《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持有在柯城区范围内的《营业执照》。
以上对象的户籍、浙江省居住证、自购产权住宅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之日前。
02 公办初中报名条件
柯城区户籍
儿童少年为柯城区户籍,需在柯城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衢江区户籍
儿童少年为衢江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柯城区持有自购产权住宅且实际居住,需在柯城区初中就读。
随迁子女(非柯城、衢江户籍)
儿童少年为非柯城区、衢江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柯城区实际居住,需在柯城区初中就读。
❶ 法定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有一方持有办理在柯城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在柯城区;
❷ 无《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在柯城区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
❸ 无《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在柯城区有合法劳务合同且工资流水3个月以上;
❹ 无《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持有在柯城区范围内的《营业执照》。
以上对象的户籍、浙江省居住证、自购产权住宅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之日前。
其他
除上述之外,其他具有柯城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03 报名时间
小学:6月16日00:00—6月20日18:00初中:6月17日00:00—6月21日18:00
04 报名方式
按“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实行同一管理平台统一开展招生报名录取工作。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