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间,秀强股份发布公告,2017年11月1日,秀强股份与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 <保荐协议>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终止协议》,解除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工作转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承接。
自2017年11月1日起,东北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承担持续督导义务(以下简称“持续督导”),督导期间自2017年11月1日至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结束。
公司近日收到东北证券《关于变更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东北证券曾指定张旭东、张尔珺作为秀强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现因张尔珺工作变动,东北证券指定程继光担任秀强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秀强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张旭东、程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