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正商实业有限公司发布发行于2021年到期之120,000,000美元12.8厘优先票据(额外票据)的公告。
公告显示,于2019年12月12日,正商实业、母 公 司 担 保 人 及 附 属 公 司 担 保 人 与 国 泰 君 安 国 际、海 通 国 际、建 银 国 际、中 信 银 行(国 际)、浦 银 国 际、中 融 平 和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及 富 昌 证 券 就 额 外 票 据 发 行 订 立 购 买 协 议。
票据详情显示,额外票据发售价将为额外票据本金额99.641%加 于2019年10月3日(包 括 该 日)至2019年12月19日(不 包 括 该 日) 累 计 利 息。 发行日期是2019年12月19日。
正商实业提出,公司拟将额外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现有债务再融资并作项目发展 及 一 般 企 业 用 途。公 司 或 会 应 市 况 变 动 调 整 其 计 划,并 因 而 重 新 调 配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用 途。
待 完 成 若 干 条 件 后, 公 司 将 发 行 本 金 总 额 为120,000,000美 元 之 额 外 票 据,将 与 原 先 票 据 合 并 及 组 成 单 一 系 列。除 非 按 额 外 票 据 之 条 款 提 早 赎 回,否 则 额 外 票据将于2021年10月3日 到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