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房产快讯  >房小顾>  正文

手机看新闻

房屋买卖合同签了,但房子真的是你的了吗?

房小顾2024-07-19 10:13:56来自北京市
看似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款,但小张却还没有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这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法律知识呢?本文带你一探究竟。

看似已经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全款,还拿到了钥匙并装修入住,但小张真的获得了房子的所有权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民法典》第20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才会生效,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小张就不能真正拥有这套房子。

那么,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假如房子暂时还不具备办“小证”的条件,小张该如何防范开发商一房二卖”的风险?《民法典》第221条提供了答案。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不能再处分该不动产。不过,预告登记并不是永久有效的,待房屋具备办证条件后,小张需要在90日内办理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就会失效。

从这起案例中,可以看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意味着就拥有了房子的所有权。要想真正保障自己的权益,必须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不仅需要合同的签订,还需要依法登记的手续。尤其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一房二卖”的现象时有发生,购房者更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好各项登记工作。签订合同只是第一步,后续的各类登记手续才是决定你是否真正拥有房产的关键。预告登记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风险,但也不是长久之计,购房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本登记,才能真正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总之,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当多加关注相关法律条款,了解并遵循相关程序,以免因为手续不全而影响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