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旨在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本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其中提到,锂电池行业规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锂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
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鼓励企业自建或参与联合建设中试平台;
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
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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