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打击“阴阳合同”逃税,司法释法新动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近日出台司法解释,针对“阴阳合同”逃税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提升逃税罪量刑标准,为打击文娱领域及其他行业的逃税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于积极补税和合规整改的被告,司法机关将实施从宽处罚政策,有效保障国家税收秩序和财产安全。
正文:
近期,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将“阴阳合同”纳入逃税行为的范畴。司法解释指出,通过虚假纳税申报、隐匿财产、分解收入等方式逃税的,均被视为使用欺骗、隐瞒手段。这一规定为严厉打击逃税行为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特别是针对文娱行业中近年来曝出的多起用“阴阳合同”逃税案件,此举显得尤为重要。
除此之外,司法解释还提升了逃税罪的量刑标准,对于伪造、非法购买、虚开发票等一系列涉税犯罪行为,都有了明确的定罪和量刑标准。面对日益多发的出口退税诈骗案件,司法解释列举了多种欺诈出口退税的形式,为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提供了清晰指引。对积极补税、挽回税收损失的被告,司法解释亦规定可从宽处罚,这一政策有助于鼓励涉税犯罪分子改正,同时也体现了国家保护税收秩序和财产安全的决心。
小编点评: 在税收法律越来越完善的今天,“阴阳合同”这样的逃税手段应当受到强力打击。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这一新司法解释,无疑是对逃税行为的有力震慑。尤其是在文娱行业这样的高收入领域,逃税现象时有发生,此次司法解释的发布,正是对这一领域逃税行为的严厉警告。当然,我们也看到了国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给予了改正机会,对于那些能够积极补税、改正错误的单位和个人,从宽处罚的政策是一种激励和宽容的体现。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给予违法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既维护了税法的尊严,又体现了人性化的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