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房产快讯  >房小好>  正文

手机看新闻

打击“阴阳合同”逃税,司法释法新动向

房小好2024-03-18 22:14:09来自北京市

摘要:

【打击“阴阳合同”逃税,司法释法新动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近日出台司法解释,针对“阴阳合同”逃税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提升逃税罪量刑标准,为打击文娱领域及其他行业的逃税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于积极补税和合规整改的被告,司法机关将实施从宽处罚政策,有效保障国家税收秩序和财产安全。

正文:

近期,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将“阴阳合同”纳入逃税行为的范畴。司法解释指出,通过虚假纳税申报、隐匿财产、分解收入等方式逃税的,均被视为使用欺骗、隐瞒手段。这一规定为严厉打击逃税行为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特别是针对文娱行业中近年来曝出的多起用“阴阳合同”逃税案件,此举显得尤为重要。

除此之外,司法解释还提升了逃税罪的量刑标准,对于伪造、非法购买、虚开发票等一系列涉税犯罪行为,都有了明确的定罪和量刑标准。面对日益多发的出口退税诈骗案件,司法解释列举了多种欺诈出口退税的形式,为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提供了清晰指引。对积极补税、挽回税收损失的被告,司法解释亦规定可从宽处罚,这一政策有助于鼓励涉税犯罪分子改正,同时也体现了国家保护税收秩序和财产安全的决心。

小编点评: 在税收法律越来越完善的今天,“阴阳合同”这样的逃税手段应当受到强力打击。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这一新司法解释,无疑是对逃税行为的有力震慑。尤其是在文娱行业这样的高收入领域,逃税现象时有发生,此次司法解释的发布,正是对这一领域逃税行为的严厉警告。当然,我们也看到了国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给予了改正机会,对于那些能够积极补税、改正错误的单位和个人,从宽处罚的政策是一种激励和宽容的体现。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给予违法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既维护了税法的尊严,又体现了人性化的执法理念。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