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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快评丨北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指研究院  2023-12-22 18:26

[摘要] 2023年12月22日,北京住建委就新修订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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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北京住建委就新修订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指研究院分析认为,修订后,预售资金将由过去的银行监管调整为政府监管,由市住房资金中心作为具体监管业务承担部门,强化了住建部门对预售资金的监管责任。并在流程制度、支取管理、日常监管方面进行优化加强,新修订的《办法》相较老《办法》,有以下几方面提升。

第一,新修订的《办法》将监管原则由“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调整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专户收存、专款专用、核定支出、违规追责”。强化了属地住建部门对预售资金的监管责任,明确属地住建部门对预售资金用款的审核职责。同时引入了市住房资金中心作为具体监管业务承担部门,发挥其独立性和资金管理专业性优势,强化对商业银行的执行监管,确保对预售资金监管新的要求落实到位。

第二,在流程中弱化了银行的监管职能,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执行监管。

第三,在资金支取方面,《办法》明确支取要求。一是重点监管额度资金应确保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可覆盖后续建设费用时,开发企业可按照用款计划、资金使用节点申请支取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市住房资金中心现场踏勘后,提出初审意见,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同意后支付。二是重点监管额度外资金支取,由市住房资金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至开发企业指定账户。鼓励开发企业将超出重点监管额度外资金留存在监管专户内使用,同时增设资金应急支取通道,在项目需应急适用时,可由住建部拨付使用。

第四,在市住房资金中心门户网站公示的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人可对资金账查看、比对监管账户信息,确保个人购房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并进行日常监督。

北京此次对于《办法》的修订,是快速落实12月21日住建部部长倪虹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中“保交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要求,本次北京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将有助于防范项目风险,稳定购房者预期,对市场信心提振或将起到积极作用,未来预计将有更多城市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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