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土地规划、信贷政策、促进交易等方面拟定了12条措施。
其中提到,个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刚需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恢复至20%,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恢复至30%。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存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通知》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对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经属地政府同意,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开发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报建、销售等手续。
另外,对非住宅消化周期较长区域,支持已拿地未开工及在建的商业、商务用地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将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性住房。
《通知》还提到,支持集中批量购买商品房。支持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群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团购房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坚决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5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5月长春二手房价格环比下跌1.6%,同比下跌2.6%,相比2020年平均价格下跌了4.6%。
湖北省黄冈市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黄冈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提出,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组织购房团购活动,对20人以上的团购,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个人总房款3%的优惠。
四川巴中则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商品住房。各级工会可积极组织职工团购商品住房,与开发企业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浙江桐庐提出,针对有意愿组团成团购房的群体和首次购房的人才群体,桐庐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购房团购优惠活动,在备案价打折后价格基础上,对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纯叠排或排屋项目5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再下浮优惠3%;对一次性购买20套及以上的再下浮优惠5%;对人才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购买单套即可下浮优惠3%。如下浮优惠后价格低于备案价85%的,低于85%部分由企业以实物等其他方式让利优惠。
此外,铜陵、太原等地也推出了类似鼓励支持商品房团购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