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此前,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自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京建法〔2022〕2号)(下简称《通知》),3月20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全市统一的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也同步正式上线,全面开放注册、出租申请等功能。
此前,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自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京建法〔2022〕2号)(下简称《通知》),3月20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全市统一的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也同步正式上线,全面开放注册、出租申请等功能。
截至3月22日下午17点,平台注册用户共计413户,其中产权人111户,承租人302户。发起出租申请43条,其中朝阳区12条,海淀区9条,顺义区12条,通州区3条,昌平区2条,石景山区2条,大兴区1条,密云区1条,房山1条。
根据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程序要求,购房人提交出租申请后,由代持机构对购房人出租信息情况进行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签订使用协议,出租房源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上正式发布,出租房源信息现已通过审核上架7条,并将陆续发布。
同时,《通知》明确指出,未经代持机构同意,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擅自出租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也不得提供相关服务。目前,市住建委执法总队正在对全市违规出租信息进行全面检查。今后还将持续优化平台功能,便于群众申请,不断提升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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