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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儿子还房贷强占女儿房,法院却这样判!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2021-05-31 09:05:32

导语

为儿子还房贷父亲强占女儿房,法院判决把房子还回去。

本文作者丨戴金花

据媒体报道,江苏苏州的陈某与张某婚后育一男一女,随后因各种原因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约定由陈某抚养儿子,而女儿归母亲张某抚养。老房拆迁后,儿女各有两套安置房。
后来因为儿子买房需要还贷,为了给儿子减轻贷款压力,于是陈某就将自己的两套拆迁安置房出租了,自己没地方住。

之后在未与前妻和女儿商量的情况下,就直接撬锁强占了女儿家。法院认为,父亲陈某未经同意,擅自撬门进入房屋居住,行为欠妥,因此判决陈某返还女儿房屋。
对于女儿主张的需要被告支付房屋使用占用费等问题,法院考虑到本案系儿女未能妥善处理好父亲陈某的居住问题所引发,因此不予支持!

虽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未与女儿商量擅自撬锁进入女儿房屋居住的行为,确实太不妥了。
首先,未经房屋主人同意,强行侵入他人的住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重则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违反《刑法》;轻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罚款及拘留。当然,住宅内成员也可以不追究。

其次,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法律规定,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有义务赡养父亲,照顾父亲,提供住宿给父亲居住。
本事件中,如果陈某确实没地方住,作为女儿和儿子,是有义务为陈某安排住处。不过陈某擅自撬门进入女儿房屋行为欠妥,完全可以先商量,然后再入住。
最后,男女平等是我们国家的国策,已经写入《宪法》
为人父母,对待儿女应当平等对待,不应该只偏袒其中一个,一家人有事好好商量,互相帮扶。即便是自己的家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也需要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
排版编辑丨黄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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