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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妈回应了,打击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进展如何?

繁华楼市2021-04-14 09:58:47

4月12日,在人民银行举行的2021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上,央行有关负责人就近期部分热点城市房价上涨、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银行系统系统性地加强监管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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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热点城市出现房价上涨,经营贷流入楼市等现象,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此前,银保监会、住建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据此文件,相关地方正在组织、准备相关监管核查。

关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市场关心的是它对银行业造成的资金压力是否过大。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委员会主任李斌表示,从公众对附加监管规定的意见反馈来看,舆论反映,市场总体上是正面的,大家认为监管规定力度符合预期,纳入系统性重要银行的整体资本补充压力不大。

关于贷款入市经营:相关地方正在组织监管核查。

三月二十六日,银保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止商业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信贷管理、银行内部管理、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并提出各地要畅通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邹澜表示,近年来,经营性贷款对满足小微企业暂时周转资金需求、提高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在一些房价上涨预期强烈、炒作氛围浓厚的热点城市,也出现了骗取银行经营贷款,实际用于购房的情况,甚至有一些甚至涉及有组织的违法行为。如不及时加以制止,不仅会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而且会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

关于下一阶段的监管动向,邹澜透露,根据上述通知,相关地方正在组织、准备对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该通知还特别提出,各地要畅通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联合进行查处。

关于附加监管条款:不会给银行增加额外负担。

4月2日,人民银行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补充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补充监管规定)的意见。在会上,李斌表示:“这一规定从附加监管指标体系、恢复与处置计划、审慎监管措施等方面,考虑到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银行业的特点和实际监管需要,对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提出了一个总体框架

总体而言,附加监管条款有利于系统重要性银行保持足够的资本实力和吸收损失的能力。当前类至第五类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要求初步设定为0.25%、0.5%、0.75%、1%和1.5%,五类银行间的过渡相对平稳,总体水平符合国际要求。

在此之前,有专家向记者表示,预计6家国有商业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1家开发性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等大型城商行将被列入名单。

对市场关注的“附加监管条款”对银行业的资金压力是否过大,李斌表示:“我们对此做了科学、认真的测算,相对我国银行业目前的实际资金水平而言,压力并不大。如银行同时被认定为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则附加监管要求不能叠加,以两者孰高原则确定,不会增加银行的负担。从公众对新增监管规定的意见反馈来看,舆论反映,市场普遍看好,大家认为新增监管规定力度符合预期,纳入系统性重要银行的整体资本补充压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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