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浙江出台意见规范长租公寓市场 整治六大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新闻网  2018-10-22 11:12

[摘要] 10月19日,记者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促进长租公寓市场的快速、长效发展,浙江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促进长租公寓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出严格规范“租金贷”业务等十大指导意见,重点整治出租不符合空气质量合格要求的房源等六大违法违规行为。

10月19日,记者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促进长租公寓市场的快速、长效发展,浙江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促进长租公寓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出严格规范“租金贷”业务等十大指导意见,重点整治出租不符合空气质量合格要求的房源等六大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浙江长租公寓市场快速发展,对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拓展住房供应渠道,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个别企业违规使用“租金贷”等金融产品、个别房源品质低劣、房租上涨过快等问题。

《意见》提出,为加快建立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企业稳健、房源放心、租金稳定”的目标,就促进浙江全省长租公寓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提出十大意见。

其中包括定期通告租金收付情况、严格规范“租金贷”业务、落实租赁住房安全责任、落实租赁住房空气质量合格责任、建立租金价格分类管控制度等十方面。

在严格规范“租金贷”业务方面,《意见》要求从事住房房源委托出租业务的长租公寓企业不得自行开办“租金贷”等金融业务,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合作开展“租金贷”等业务,不得诱导承租人签订“租金贷”协议,不得为承租人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承租人确需贷款的,贷款合同应独立于租赁合同单独签署,贷款期限应不超过12个月且不长于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在租赁住房空气质量安全方面,《意见》要求长租公寓企业要承担租赁住房空气质量合格的主体责任。租赁住房房源特别是经过改建、装修后的房源,必须符合空气质量相关要求,承租人可以要求长租公寓企业提供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材料。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管,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此外,《意见》提出即日起将组织开展长租公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其中重点整治强制或诱导租客违规使用“租金贷”等产品支付租金;出租不符合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的房源;出租不符合空气质量合格要求的房源;哄抬房租,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操纵市场租金价格;租赁合同设置强制条款、霸王条款;恶意克扣租金和押金、恶意不予办理退租等违法违规行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