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28日,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据此,顺发恒业董事会同意聘任钱嘉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聘任刘海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9月28日,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据此,顺发恒业董事会同意聘任钱嘉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聘任刘海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钱嘉清历任浙江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经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职工监事,现任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刘海英自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任职于顺发恒业证券事务部。
顺发恒业公告指出,两人均获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并且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等等。两者任职资格均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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