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9月2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赵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赵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二、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天津万锦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天津万锦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3.55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股东借款,借款不计利息。天津万锦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天津万锦晟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天津万锦晟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1.85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股东借款,借款不计利息。天津万锦晟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四、以5票同意、4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信托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通过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认购金额不超过10亿元,贷款利率为6.9%/年(含信托),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公司累计向长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3.45亿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信托计划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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