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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互金协会:严禁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开展“租金贷”业务

观点地产网  2018-08-27 19:53

[摘要] 8月27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规范“长租公寓”业态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提示》。《风险提示》指出,近期,市场上部分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联合互联网金融平台、金融机构等贷款机构开展“租金贷”业务。

8月27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规范“长租公寓”业态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指出,近期,市场上部分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联合互联网金融平台、金融机构等贷款机构开展“租金贷”业务。租客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或P2P网络借贷平台申请信用贷款,机构一次性将等同于一年租金的资金放款给到服务商,服务商并未将全部资金给到房东,形成了资金占用。表面上租客按月付租金,实际上每月向贷款机构还贷的服务。

服务商通过对房屋租赁合同条款进行设计,在未对租客进行充分地风险提示的前提下诱导租客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签署贷款合同,将原本用于向房东支付租金的贷款资金截留,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造成租客、房东合法利益的重大损失。

该业务模式以支持国家鼓励发展长租公寓的名义,实际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特征,形成了资金池和期限错配,杠杆高、风险大。

协会指出,上述业务模式存在隐蔽性强、违法类型较多、涉及面广等特征。

协会表示,将加强授信资质审核和风险管理,严禁从事长租公寓业务的中介服务商开展类似“租金贷”业务合作,呼吁广大租客和个人房东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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