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3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楼会议室(三)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35,103,7073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 2018-069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8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 67 号实达大厦 12 楼会议 室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汪清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0 人,其中现场出席 1 人,通过视频出席 9 人, 董事长景百孚先生、董事臧小涵女士因有事请假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范水招女士因有事请假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公司总裁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蔡金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5、议案 1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 2 为累积投票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江成、黄发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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