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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试点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模式 2年后可购买剩余30%股权

一点房产  2018-07-10 19:37

[摘要] 7月10日起烟台 区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方式,在供应范围内的保护家庭无需递交申请,而是按照轮候排序由开发商依次预约通知选房。

7月10日起烟台 区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的供应方式,在供应范围内的保护家庭无需递交申请,而是按照轮候的排序由开发商依次预约通知选房

根据烟台试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相关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的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出售人 ,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规定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购房人不再享受原住房保障待遇。

据了解,纳入本年度试行常态化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28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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