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上午,晋江市副市长张淑语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接受民众和企业咨询投诉,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短短一个半小时内,张淑语不间断地接听了21个市民来电,反映内容涉及土地纠纷、危房翻建、政策咨询等问题。
昨日上午,晋江市副市长张淑语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接受民众和企业咨询投诉,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短短一个半内,张淑语不间断地接听了21个市民来电,反映内容涉及土地纠纷、危房翻建、政策咨询等问题。
接线中,有市民来电咨询经济适用房上市转让问题,张淑语当场要求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情况后,给予该市民一个具体的答复。记者了解到,根据经济适用房分配及售后管理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转让,购房人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原购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80%向政府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
值得一提的是,商品住房基准价根据评估结果会适时进行调整,如2018年1月10日起,许厝聚兴小区的商品住房基准价调整暂定为5030元/平方米,晋南片区(金井)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商品住房基准价调整暂定为4173元/平方米,有效期暂定一年。有经济适用房上市转让需求的市民应及时关注相关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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