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30日,北京市政府厅转发了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北京市房地产调控八个方面的措施。
楼市调控新政出炉
9月30日,北京市政府厅转发了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北京市房地产调控八个方面的措施。
根据通知精神,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但是,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通知提出,要加大自住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除东城、西城、石景山区外,其他各区年内要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房用地入市。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土地交易规则,强化“控地价、限房价”的交易方式,在供应环节限定住房售价并纳入土地招拍挂条件。鼓励房地产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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