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1日深交所向万科及宝能系旗下钜盛华发函,称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未公开重大信息。钜盛华经我部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上交股份权益变动书。
7月21日深交所向万科及宝能系旗下钜盛华发函,称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未公开重大信息。钜盛华经我部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上交股份权益变动书。
深交所在对万科的函中称,万科在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该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将对公司采取发出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等措施。
深交所在对钜盛华发出的函中表示,钜盛华截至目前仍未按照《权益变动报告书》和《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该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将对公司采取发出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等措施。
对于两家公司的上述行为,深交所称,希望两家公司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函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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