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承租公租房 老人子女可"同步选房"

娱乐信报  2016-03-14 07:13

[摘要] 市住建委上周末发布了多项关于公租房的新政,其中包括给予购买了自住房的家庭继续按照无补贴价格租住公租房的待遇,并首次尝试允许同一家庭的轮候家庭在承租公租房时“同步选房”以便就近照料。

市住建委上周末发布了多项关于公租房的新政,其中包括给予购买了自住房的家庭继续按照无补贴价格租住公租房的待遇,并首次尝试允许同一家庭的轮候家庭在承租公租房时“同步选房”以便就近照料。

根据此次的公租房新政策,已经签订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可以与公租房产权单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期限内,产权单位不再提交此类家庭名单给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复核。也就是说买了自住房的家庭可以和公租房产权单位就自住房的入住时间进行协商,在入住新房前,可以一直住在原来的公租房内。

此外,市住建委还宣布,本月开始配租的大兴高米店公租房项目中,具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两户备案家庭,都参加燕保·高米店项目选房的,可安排同时选房。住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考虑到在老龄化社会的大形势下,保障房备案家庭中老人家庭也日益增多,需要子女就近照料。实行“同步选房”政策,可以实现老人家庭和子女家庭在同区里就近居住、就近照顾。据了解,此次“同步选房”政策只是针对高米店项目的一次试点,未来将根据试点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再面向全市其他项目开展。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