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楼市快讯 > 正文

房东单方面毁约频现 丽江“毁约风波”毁了契约精神

新京报  作者:陈明  2015-09-18 07:37

[摘要] 议论风生

    议论风生

    近日,在风景优美的丽江束河古镇等地,因为房东单方面毁约频现,租房者普遍面临被驱逐的危机。一些人远走高飞,而另一些人不得不陷入了跟房东的拉锯战。

    如今,房东方面主动毁约,让多年心血付诸东流,如何不心酸?按照《合同法》、《商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果不是双方约定条件,就只有在法定条件下才允许提前解除合同,包括“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不支付”等情形,否则出租者就必须承担支付违约金等合同责任。

    问题是,即便是他们打赢了官司,也经不住当地房东的种种“纠缠”。有的情况是,经过一审二审,房东败诉仍不罢休,前来客栈找麻烦。租房者多次报警却无效,只好接受调解上浮房租。为了让租房者就范,继2014年束河“泼粪门”事件之后,又发生了房东泼漆事件。

    房东们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公然违约,肆意践踏了契约精神,一些暴力行为已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置的范围,既损害了合同对方的法定利益,也为无敌风景抹上了极为丑陋的一笔。任由这种现象泛滥,正常的商业房屋租赁秩序将被打破,作为房东的经济利益也将受到损害。从长远看,契约精神的违背与缺失,就像是一道无形的逐客令,终将戕害当地的旅游环境、商业环境和环境。

    眼下的这场“毁约风波”仍在蔓延。网络上,遍是关于泸沽湖、丽江、大理房东毁约的抱怨。对于当地职能部门,应高度关注这些动向,把合同法等明文规范,化为司法和执法中的鼎力支持,化为当地民众的自觉遵行,这既是对法治的捍卫,也是对风景的守卫。

    □欧阳晨雨(法律学者)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