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房贷动态 > 正文

沈阳|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者 年龄可放宽

沈阳日报  2014-04-23 09:47

[摘要] 公积金贷款新政受到市民关注。4月22日上午,数十位读者、网友给民生连线栏目打来电话咨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归集、提取、个人公积金贷款等相关问题,两位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协助解决具体问题。

公积金贷款新政受到市民关注。4月22日上午,数十位读者、网友给民生连线栏目打来电话咨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归集、提取、个人公积金贷款等相关问题,两位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协助解决具体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

资金筹集处副处长周熙慧

个人贷款处副处长刘铁军

问:企业搬迁,住房公积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主要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类别、主管部门等)发生变更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

问: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能办吗?

答:目前暂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咨询电话:96688。

首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未上调

市民赵女士:听说沈阳市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已经上调至65%,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无新变化?

按新规定,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含)以上的家庭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为4%,二套房上浮10%后为4.4%;五年以上首套利率为4.5%,二套房为4.95%。但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仍为20%,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就业可取公积金

网友蓝海:我从单位离职满1年了,没重新就业,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持相关材料可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非沈阳市常住户口职工、沈阳市农业户口职工、户口迁出沈阳市职工,可持相关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集中封存满1年。

单位须给聘用、派遣、合同制员工缴公积金

网友四海:我是派遣制员工,单位是否该为我缴纳公积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聘用、派遣、合同制员工均在在职职工之列。

符合条件贷款人年龄可放宽

市民田先生:今年51岁,想贷款买处房子,不知年龄能否放宽?

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年,期限为30年,且男性、女性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针对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条件包括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提前还商贷后

可提取相应数额公积金

网友小山:商业贷款买的住房,现在想提前还清,可否提取公积金?

职工在偿还所购自住住房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商业部分或非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的,可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的职工可选择按年提取方式还贷或选择比照现金购房方式一次性提取(按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条件办理),房屋权人及其配偶仅可选择一种且相同的提取方式;选择按年提取的在首次提取时可持相关还款凭证(含提前部分还贷凭证)申请提取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偿还组合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额偿清后可以比照纯商贷方式进行提取还贷。

相关阅读:

月收入低于1900元 不买房也可以定期提取公积金

房贷荒之后 十余城住房公积金贷款闸门再收紧

最严公积金贷款新政或不大调

公积金贷款酝酿新政 业主抢闸忙换房

广州租房提公积金资料简化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