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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老总携百万房款失踪 被以以诈骗罪刑拘

北京青年报  2013-05-16 07:58

[摘要] 房产中介老总,卷走买房人近百万房款“蒸发”,被警方以诈骗罪刑拘。记者昨天获悉,原北京第一大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全强,因诈骗罪被判刑后不服上诉。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刘全强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其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00元的判决。

房产中介老总,卷走买房人近百万房款“蒸发”,被警方以诈骗罪刑拘。记者昨天获悉,原北京大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全强,因诈骗罪被判刑后不服上诉。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刘全强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其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00元的判决。

2009年8月至9月间,李某委托刘全强出售一套房屋。此后,刘全强以9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出售给刘某,刘某将55万元预付款交给刘全强进行资金。刘全强并未按规定将55万元房款交予李某,反而编造理由将李某用于收取银行支付房屋贷款的银行卡骗走。刘全强从该银行卡中提取房款40万元后,携近百万房款下落不明。2011年11月17日,刘全强向河南郑州市警方投案。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刘全强不服上诉。二中院审理认为,刘全强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法院根据刘全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法院据此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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