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特區長官梁振英18日表示,會議約兩個月前決定因應當時樓市的情況,調整額外印花稅,和引入全新的買家印花稅,而過去兩個月聽取社會意見后,決定《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在28日刊憲,1月9日交立法會審議。
新華網香港12月18日電(記者趙菁菁)香港特區長官梁振英於18日表示,《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將在12月28日刊憲,這反映了政府壓抑炒賣和限制非香港居民買樓需求的決心。
梁振英當天對媒體表示,會議約兩個月之前決定因應當時樓市的情況,調整額外印花稅,和引入全新的買家印花稅,而過去兩個月聽取社會意見后,決定《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在28日刊憲,1月9日交立法會審議。
他說,特區政府不希望買家鉆條例的空子,所以從嚴草擬條例修訂草案文本。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即使是香港公司、其股東和董事都是香港居民,也要支付買家印花稅。政府除了遏制需求,也會全力推動增加短、中、長期供應。
特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一同會見傳媒時則表示,市眾普遍支持這兩項印花稅,政府會全力立法會的審議工作,希望立法會能夠盡早通過這項修訂條例。
張炳良表示,理解一些發展商,特別是地產建設商會對印花稅有些意見。法案一些條文對重建項目會提供一定豁免,但如放寬對本地公司限制,會造成相當大的漏洞。因此政府在評估后,仍然維持公司均需繳交買家印花稅。
為了降低樓市泡沫風險,香港特區政府于10月26日推出兩項嚴厲的樓市調控措施:一方面,如果買房之后三年內把房子賣出,需支付一筆10%到20%不等的額外印花稅;另一方面,非香港本地居民、本地及外地公司在香港買樓,都需要支付相當于房價15%的“買家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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