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之已签保障房者不得参与摇号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09-18 17:04

[摘要] 北京住保办负责人介绍相关细节称,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出新规范。申请公租房的保障房轮候家庭,是指那些还在等待保障房摇号配售的家庭。

北京住保办负责人介绍相关细节称,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出新规范。申请公租房的保障房轮候家庭,是指那些还在等待保障房摇号配售的家庭。

8月30日,北京市住保办在说明公租房申请配租的相关问题时指出,“已经签订了经适房、限价房购房合同的家庭,不得参加公租房的摇号配租;已经承租公租房的租户,参加摇号并签订了经适房、限价房购房合同的,公租房承租合同将被终止”。

据悉,按照北京目前的公租房政策,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房轮候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对此,北京住保办负责人介绍相关细节称,可以申请公租房的保障房轮候家庭,是指那些还在等待保障房摇号配售的家庭,但如果已经签订经适房、限价房购房合同的家庭,已经拥有了保障房,就不得参加公租房的摇号配租。

不过,按照现有政策,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在轮候期间,可以申请公租房作为过渡,这期间其经适房、限价房的申请资格依然有效。

若其所在区县公租房房源有余时,可等其所购买的的经适房或限价房竣工后再终止公租房合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