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市相關部門8月29日發出通知,自10月1日起,對存量非住宅類房產實行按計稅參考價格征稅。這是深圳自去年實行存量住宅按評估價格征稅之后,對存量房地產市場出臺的又一項調控政策。也是深圳此輪調控中出臺的第一項針對存量商業地產的調控政策。
深圳市相關部門8月29日發出通知,自10月1日起,對存量非住宅類房產實行按計稅參考價格征稅。這是深圳自去年實行存量住宅按評估價格征稅之后,對存量房地產市場出臺的又一項調控政策。也是深圳此輪調控中出臺的項針對存量商業地產的調控政策。
“陰陽合同”徹底消滅
如果說深圳去年出臺的二手住宅交易新規消滅了住宅市場規避交易稅費的“陰陽合同”,那么即將施行的存量非住宅房產交易按參考價格計稅,就將深圳存量市場的“陰陽合同”問題徹底消滅。
由深圳地稅局、深圳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頒布的《關于實施非住宅類房產交易計稅價格核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告》(下稱《通告》)規定,“存量非住宅類房產交易的計稅價格,以交易雙方簽訂的合同成交價格為依據。但申報的成交價格低于我市制定的計稅參考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按計稅參考價格核定計征交易環節各項稅款。”
關于參考計稅價格的制定,《通告》指出,“存量非住宅類房產交易計稅參考價格,由市地稅局和市規劃國土委委托市房地產評估發展根據房屋的坐落地點、建筑結構、歷史交易價格或建造價格同類房屋先期交易價格等因素制定,依照房地產估價相關規范和標準評估得出。”不過,深圳有關地產業內人士指出,非住宅類房產交易按照參考價格計稅真正落實還需要有制定進一步的細則。
效果有待觀察
雖然從表面上來看,非住宅房產交易按參考價格計稅增加了其交易成本,但是能否起到抑制商業地產投資過熱的效果還是個未知數。
去年7月分深圳實行二手住宅按評估價征稅之后,二手住宅交易量大降,隨后引發深圳二手中介門店的關門潮,二手住宅的價格也隨之松動。不過,隨著今年上半年樓市成交的回暖,深圳二手住宅的成交量也出現反彈,截至7月深圳二手房的成交量已經恢復至二手住宅交易新規出臺前的水平。
而實際上,目前深圳二手住宅按評估價征稅的執行力度并沒有當初業內人士想象的那樣嚴格。有深圳二手中介人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介紹,一般住宅的評估價為市場價格的7成左右,并且深圳目前還有大量在業主手中滿5年的二手住宅,這部分住宅的交易受按評估價征稅的影響不大。與住宅相比,二手商業地產的價格更為復雜,相鄰街區的兩個商鋪的單價可能相差數倍,這意味存量非住宅類房產參考價格的制定可能并不簡單。
此輪調控實施以來,由于沒有納入限購和限貸的范圍,商業地產成為樓市炒家追逐的熱點,商鋪寫字樓的價格節節攀升,新的泡沫也開始滋生。上海市的銀監部門已經出臺規定在貸款環節對商業地產的投資進行限制,此次深圳在商業地產的交易環節進行調控,表明商業地產已經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
深圳房地產專家王海濱指出,對存量商業地產交易按參考價格征稅,即使不能立即抑制過熱的商業炒作,至少能提供一種心理預期。“對之前征稅漏洞的修正實際上是對市場化調控手段的確認,這是一種比手段更為常態化的調控方式。增加交易成本的目的是不讓客獲利,是房地產的使用屬性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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