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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拒退定金被判退订金

京华时报  2012-04-11 09:16

[摘要] 购房人沈女士看房前向房主葛女士交了2万元订金,看房后她不想买房,但房主却以2万元是定金为由拒退,沈女士诉至法院。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判决房主返还订金2万元。

购房人沈女士看房前向房主葛女士交了2万元订金,看房后她不想买房,但房主却以2万元是定金为由拒退,沈女士诉至法院。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判决房主返还订金2万元。

沈女士起诉称,去年10月,她和葛女士约定,看房前需先交订金2万元,如不买就退还订金。她交了2万元订金,看完房后因不符合要求不想购买,但对方却找理由推托,她遂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葛女士退还订金。葛女士辩称,已和沈女士商定购房款148万元,并先行支付2万元定金。后沈女士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缴纳房款,并经多次催促后称定金也不要了。法庭调查显示,葛女士出具的收条上写着:“今收到沈女士买房订金款人民币贰万元正。”沈女士称,她的意思是如果看房不合适就将钱退还,当时葛女士想写“定金”,但她要求写“订金”。法院认为,葛女士收条写明“订金款2万元”,她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当时商定的意思并非“订金”,因此法院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订金在法律上不具有担保性质,葛女士应将订金退还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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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彻查购房资格舞弊 4000万灰色利益链揭秘

一个行业公开的秘密正被揭开。

自从2011年2月北京市实行房产限购政策以来,所谓通过花钱就可以办理购房资格的舞弊通道就有传闻,而随着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住建委的摸底调查,这个舞弊问题渐渐浮出水面,并将被严办。

一位接近北京市住建委的人士透露,北京住建委正在全面盘查、整顿购房资格舞弊的问题。半个多月前,“北京住建委某部门相关负责人被双规。”纪委监察部门就此顺藤摸瓜摸底部分楼盘购房资质造假的情况。

上述接近北京市住建委的人士透露,“一查了不得,购房资格作假规避限购令的情况十分普遍。”而在购房资格作假的背后是一连串的利益链。“牵扯到住建委、开发商、房地产销售中介以及专门伪造购房资格的人,复杂。”【查看全文】

中山市公布住房成交价新标准 被指“低调托市”

在地方政府为楼市调控松绑屡被叫停的情况之下,松绑技巧和隐晦程度正逐渐提高。

昨天傍晚,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了一份文件,名为《关于我市2011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文件称:经该局测算并报市政府批准,中山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将执行新标准,城区为7696元/平方米、镇区为6290元/平方米(按套内面积计算)。另外明确,每半年度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作为下一半年度确认普通住宅标准的计算依据。业内人士甚至包括中山市房地产界人士都对此文件表示匪夷所思。

表面上看,文件是在出台关于普通商品房标准的新规。据此,中山部分商品房的成交契税将由3%降至1.5%。但实际上,文件的内涵远不止于此。【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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