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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房"种出"楼倒倒"违建房背后非法利益链

新华网  2011-09-02 10:55

[摘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不少城市,违建偷建成为非法牟利的惯用手段。在广东省珠海市,“违建楼市”已成香洲区南屏镇的一大毒瘤。从非法获得土地到吸引庞大游资,再到统筹违建、销售、出租……蹚出的是一整套“违法楼市”的“盈利模式”,拼出的是一个规模化的“违建楼市”产供销网络。

“种房”种出“楼倒倒”透视违建房背后非法利益链条

位于海口闹市区的违建“富景苑”被曝发生倾斜,被称为“楼歪歪”。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不少城市,违建偷建成为非法牟利的惯用手段。在广东省珠海市,“违建楼市”已成香洲区南屏镇的一大毒瘤。从非法获得土地到吸引庞大游资,再到统筹违建、销售、出租……蹚出的是一整套“违法楼市”的“盈利模式”,拼出的是一个规模化的“违建楼市”产供销网络。

“种房”种出“楼歪歪”“楼倒倒”

南屏镇所在地有2个工业园区,聚集了500多家企业。因生活配套设施缺乏,4万多名打工者有不少人只能租住在的城中村里。

这种情况催生出一个畸形的产业:“种房”。由于月租为三、四百元的小单间在打工者中深受欢迎,结果城中村中出现了一幢接一幢的六、七层“高楼”。虽然占地仅有100-200平方米,但6层的“高楼”可至少分隔出36个单间。以单间月租400元计,这样一幢楼的一年租金便超过17万元,不到7年便可全部回本。

从2009年至2010年,南屏镇内平均每年在宅基地建违建的立案宗数在200宗左右。在今年4月,南屏镇涉及在国有土地上建违章建筑的立案宗数共有260多宗。8月下旬,记者在这一带走访,发现这股歪风仍很兴盛,推平荒地、挖土填河、盖楼起屋,就连珠海大道边都不乏这类工地的身影……

在南屏一带,地下河涌较多。但建这类房子者一般不愿意花巨资打桩探明地下情况,更不愿认真对地基进行有效处理,这已导致了数幢楼倾斜,有的甚至不得不用大量的千斤顶支撑着“高楼”……

今年3月21日4时许,南屏镇广昌社区永安村23号一栋6层半的在建住宅楼轰然倒塌,损坏周边5栋房屋,造成财产损失300多万元。当地警方表示,此楼未经报建审批,桩基工程、楼房施工和监理者均无相关资质。打桩机未打到受力层,所用钢筋不合标准,桩基不稳,是该楼倒塌的主因。

违建房背后的非法利益链条

在“楼倒倒”事件中,有一个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能人”来自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的李丙明。最近,他又被当地媒体紧盯不放:在6年前,他将一栋面积为840平方米的房子租下,然后建起了经营面积达3000余平方米的一条街。此街被当地政府命名为文化街,但实际上出现的主要是各种餐馆。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建此街的用地期限仅为1年,但李丙明能一直平安无事地用到现在;面积暴扩3倍多,但每月租金仍是原来确定的6.7万元,由此他每月的租金收入按保守估算可达20多万元。

在珠海市一位从事社区工作的徐先生告诉记者,在城中村建设超高违法建筑,成本约为每平方米千元左右。有人专门出资帮村民“种房”:一是租用谋利,村民建成后由出资者一次性租用50年到70年谋利;二是非法买断宅基地,买入后自行建设谋利;三是预付资金请村民建房,对村民超高超面积建设部分,以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的价格以“协议”的方式“买断”后谋利。这种协议甚至有律师充当“公证人”。

珠海市南屏镇广昌社区有村民告诉记者,参与违建的人员不只是本地原住村民,还可能包括“隐身”的干部。有外地商家参与倒确是不争的事实。在违建活动中所说的“卖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卖地,实际上指的就是“合作建房”,或者指以非法的协议方式将土地“卖“给出资方建房。

抢建成风安全隐患丛生

在拆除被称为“楼歪歪”的一幢楼时,清拆人员发现,该楼屋顶厚仅约5厘米,所用钢筋条也不合规格。

在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福溪社区也曾有一栋歪斜的12层违建楼,该楼填充墙厚度不到10厘米。一旦发生地震,极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悲剧。

“违建者自己大多不住违建楼,使得安全保障意识在其心中十分淡薄。省去必要的建筑材料竟成普遍现象,这给安全埋下了隐患。”珠海市香洲区建管一位建筑说。

所幸的是,珠海目前尚未因此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但也许正因有此‘幸运’,‘楼倒倒’‘楼歪歪’事件并未引起有关各方的真正重视,雷声大雨点小,并未正视并追查、斩断地下产业链条。”珠海市莱恩律师所律师王平指出。

在实地看过一幢高过一幢的违建楼后,珠海市长钟世坚曾感叹,“看了这些楼,我感觉满身都是压力”。近日,新任珠海市香洲区区委书记张宜生强调,对违章建筑要态度坚决,确保新的违建不产生,已有的违建逐步拆除。

但仍有市民表示忧虑,“希望城市管理部门能多下来走走,多采取一些实际行动,不要只是摆架子,做样子。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乱建、私建的违法行为,下一次‘楼歪歪’或‘楼倒倒’发生之时,就不一定不会出现伤亡事故了。”(记者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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