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保障房概念模糊成数字注水诱因

——不足一月,开工数据从34%激增至56.6%

经济参考报  作者:高伟  2011-07-21 07:37

[摘要] 近日,各地保障房开工数据再成热点。在不足一个月时间里,全国开工率激增两成,被业界质疑“数据普遍存在水分”。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保障房概念模糊、各地关于保障房的项目分类不一、名目不同,缺乏统一管理意见,在全年保障房任务艰巨的情况下,使得地方政府“注水”成为可能。

近日,各地保障房开工数据再成热点。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里,开工率激增两成,被业界质疑“数据普遍存在水分”。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保障房概念模糊、各地关于保障房的项目分类不一、名目不同,缺乏统一管理意见,在全年保障房任务艰巨的情况下,使得地方政府“注水”成为可能。


从6月的下旬开始,各地陆续公布的保障房开工数据显示,许多省份均已实现“任务过半”,上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开工率当前已经达到56.6%。其中,辽宁、山西等地开工率已达九成左右,陕西省除计划内的790个项目外,还超计划开工9个,开工项 目 总 数 占 目 标 任 务 项 目 数 的101.1%。

而在5月底,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340万套,仅占2011全年计划的34%,同时有6个省区开工率不足20%。业界普遍认为,各地政府在不足一月时间里,开工数据从34%激增至56.6%,其数据是否存在水分让人生疑。

据了解,今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的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1000万套,要求各地今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确保完成400万套。但是在保障房建设的起步阶段,面临着融资、土地、管理等诸多难题。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常务理事陈俊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保守估计全年保障房建设计划目前仍存在短缺资金约500亿元,任务重压之下,各地政府普遍将在建、未建、已建项目都算在开工数据当中。”

阳光100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常务副总裁范小冲同样表示,当前保障房相关政策模糊,土地供应和资金尚难落实“要在短时间内必须完成任务且保证开工,相当于逼着各地政府签了生死状,所以执行过程中难免以各种方式充数。”

广州市的国土房管局6月初对外公布的《广州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保障房建设具体任务,在十区共同承担建设的23500套保障房里,占了58%。据悉,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还对保障房的统计口径做出明确,将享受政策支持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含拆迁安置房),以及专项统计的棚户区改造等纳入保障房统计范畴。而且可将去年超额完成的任务量结转到今年。其中,“拆迁安置房以及棚户区改造区”是否属于保障房范畴引来争议。几乎同时,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其博客发表文章,称当前部分媒体对保障房“概念不清”,并造成对市场与社会的极端误导。

陈俊表示,地方的政府混淆保障房概念,玩文字游戏是普遍现象,而上级部门不力则是主要诱因。“因为没法查,一方面没有财力物力人力,另一方面由于保障房和商品房对地方政府税收贡献差别巨大,除非上级强力要求,否则地方在落实保障房任务上难免会用各种方法打折。”

寒桐顾问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韩世同则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保障房在当前并没有明确分类,广州市将拆迁安置房也算在保障房,如果从事实出发,拆迁安置房受益者的确是低收入人群的话,该做法并无不妥。但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和管理标准,所以很难排除拆迁安置中出现一些财富阶层。”

韩世同说,“广州以前的保障房范畴里只有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连‘两限房’的都属于商品房范畴,但如今都算作保障房。另外,目前广州保障房体系里尚没有公租房概念,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城市都有。”

范小冲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真正的保障房应该只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但是现在保障房的范围被普遍扩大,缺乏正常而完备的统一体系。”

韩世同强调,“非但保障房概念和范畴混乱,其受益人群和建设主体同样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管理的体系。以建设主体和模式为例,目前政府出资、配建、代建多种模式并存。由于缺乏指导条款存在漏洞,使得违规成本极低。所以地方政府张冠李戴、巧立名目成为普遍现象。一方面是建设任务压力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没有明确界定保障房概念与范畴。”

随着业内对保障房建设相关数据的关注与质疑,近日,国家统计局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7月分开始建立保障房统计调查制度,以更准确反映保障房资金投入力度以及建设进程。

记者获悉,今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监察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中包括任务分解、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完成、竣工及项目信息公开、项目真实性等情况。

但是,截至目前仍没有关于保障房概念的明确性指导意见。韩世同认为,“既然国家层面大力促进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就应该有相应的制度体系。当前保障房建设的主要问题是,亟待一个相对统一的管理办法来结束这种混乱局面。”


标签:保障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