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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八成上海市民赞同"人均租房面积不低于5平米"

中国新闻网  2011-05-03 17:43

[摘要] 上海零点指标信息咨询公司3日的调查统计显示,41.7%的上海市民赞同“人均租房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45.4%的市民则认为5平方米太小,应适当扩大。

上海零点指标信息咨询公司3日的调查统计显示,41.7%的上海市民赞同“人均租房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45.4%的市民则认为5平方米太小,应适当扩大。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当天如期结束,八成以上市民对该办法总体持肯定态度,认为其在进一步明确出租房屋的条件,限制随意调整租金,收取租赁保证金金额,进一步明晰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规范经纪机构的中介行为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有利于深入整治“群租”,还市民一个安全、宁静的居住生活环境。

据初步统计结果,76.4%的市民认为“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的规定“合理”或“比较合理”,在“居住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的,应当一次性确定租金;租赁期限为一年以上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每年只能调整一次”方面,有56.8%的市民认为“合理”或“比较合理”。

上海一直以来是中国流动人口聚集城市,房屋租赁问题备受关注。该市房管局介绍称,目前沪上房屋租赁市场规模超3100万平方米,其中本地居民约占8%、非户籍人口约占88%、港澳台及海外人士占4%左右。

为规范居住房屋租赁行为,当地2004年曾出台《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但随着上海房屋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此间新“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更体现出“买卖不破租赁”、“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等民事法律原则。

据悉,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一间原始设计用于居住的房间为出租单位和转租单位,禁止将原始设计的居住房间再分隔、搭建,禁止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的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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