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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如何应听取社会意见

央视《今日观察》  2011-04-03 08:39

[摘要] 房价调控如何应听取社会意见 除了北京提出房价稳中有降之外,其余的城市大多都提出与GDP增速或者是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挂钩,有这样一个软目标。事实上,这个通知第一个是对没有交卷的,要求他一定要听取社会的意见,要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目标。

CCTV2《今日观察》--《三评房价调控》

房价调控:要听社会意见广纳民意

按照房地产调控新国八条的规定,3月31日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日子,因为这是各地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最后期限。据初步统计,差不多有50个左右的城市房价调控目标出台亮相。除了北京提出房价稳中有降之外,其余的城市大多都提出与GDP增速或者是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挂钩,有这样一个软目标。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新通知,要求各地要听取社会的意见,根据各地社会的意见来酌情调整已经发布的调控目标。那么各地的房价调控目标,大家是否认同?社会意见应该如何参与其中?怎样让目标制定的更具科学性?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王小丫和著名财经评论员马光远、刘戈共同评论。

各地的房价调控目标扎堆亮相,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听取社会意见。各地限价令,民众是否认同,如何才能广纳民意?

刘戈:住建部的通知强调目标要科学合理应该征求民意

(《今日观察》评论员)

在交卷时,已经接近最后的时间,这个时候,监考老师一看,很多人还没答完,也不准备交卷子,从已经交上来的卷子来看,老师是不满意。一方面,除了北京以外,大多数交上来的卷子都是雷同的,就是把自己房价的增长幅度和GDP以及人均收入绑在了一起。所以在这个时候,也就是3月29日,住建部发出了这样一个通知。这个通知强调目标要科学合理,那么怎么样做到科学合理,你应该去征求民意,要通过对老百姓、对社会各方面的调查,最后来得到一个数据。

马光远:通知本身还是在往好的方向改进起到了一个很好的作用

(《今日观察》评论员)

还有相当的一部分城市没有交卷,所以我们不知道他们的答案最终是什么,但是交上卷子的只有两个答案,个是比较独特的北京,是稳中有降。据我所知,房地产调控政策这么多年以来,在政策层面上,次出现“降”字的是北京,第二点是涨,而且涨幅比较统一,是10%。大家对此的反响也比较一致,争议比较大,认为这么一个目标距离我们对它的期待,距离国八条的整个政策的系统设计来看,也有相当大的距离,所以到29日的时候,住建部发出了一个通知。

事实上,这个通知个是对没有交卷的,要求他一定要听取社会的意见,要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目标。也就是说你在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的时候,一定要把社会上的意见吸纳在里面,要听取,要吸纳。第二个,对已经交卷的,你还得回去再听听社会的意见,如果社会反响比较大,你应该回去再听一下意见,然后酌情进行调整。

住建部的这个通知发出来以后,我们看到有两种反应。有一个城市明确说我不会调整。还有一个城市是吉林榆树,因为去年他的房价涨了50%多,所以他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是不高于去年,不高于去年意味着只要不高于50%就可以。住建部的通知发了以后,第二天,榆树就做了纠正,说以前是文件表述有误,我们的调控目标仍然是不高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就是不高于10%。这说明这个通知本身还是在往好的方向改进,还是起到了一个很好的作用。

深圳视频网友:我所关注的是具体的调控数据而不是笼统的挂钩

(深圳视频网友)

我们普通民众所关注的是具体的调控数据,而不是笼统的挂钩,这是我基本的观点。其实我也看到了北京有稳中有降的趋势,我觉得深圳也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其实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讲,不应该是涨,而应该是降,而且应该降到我们普通老百姓都有购买力。

刘戈:调价目标和预期有差距

(《今日观察》评论员)

其实我们理解的所谓目标,应该能摸得到的一个目标。各个城市公布的10%左右的上涨比例,这个调整的幅度相对增长的比例还是有一些下降的。其实不是,我们看一下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以上海为例,只有在2009年的这一年,商品房的价格涨幅是9.2%,那么它的GDP是8.2%,他们的人均收入涨幅是8.1%,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一年的时候,房价的上涨超过了GDP和超过了人均收入,那么在其他这年往后看,2010年房价的上涨是7.6%,然后GDP是10.62%,人均收入是10.4%。2008年,房价的涨幅是5.7%,GDP的增幅是9.7%,人均收入的涨幅更达到12.9%,这意味着这个目标其实根本不需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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