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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随意成购房者心病 垄断开发致地产暴利

法制日报  2011-04-02 08:24

[摘要] 如果只管商品房的售价而不管土地的价格,房价是控制不下来的。一房一价不是抑制开放商抬价的治本之策,效果甚微。一房一价的规定,只是让消费者更加明白一套房子卖多少钱,而不能对房价、对消费者的购买产生什么影响。

如果只管商品房的售价而不管土地的价格,房价是控制不下来的。一房一价不是抑制开放商抬价的治本之策,效果甚微。一房一价的规定,只是让消费者更加明白一套房子卖多少钱,而不能对房价、对消费者的购买产生什么影响。

房地产市场的区域垄断让地方政府与开发商成为了利益共同体。区域垄断是指,常常有很大的区域性地块被地方政府卖给同一家开发商,从而形成“垄断性开发”

房地产开发商随意上调商品房价格,曾让无数购房者痛苦不堪。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专门对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这一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能否终结开发商随意乱象?《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对于上述规定看好者有之,看空者亦有之。更多人认为,结束房地产暴利时代,尚需时日。

商品房价格乱象频出

就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颁布不久,国家发改委即通报了首起开发商价格违法事件。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检查监督司介绍,2010年12月23日,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第二期房源只有102套的情况下,故意散布商品房将要的信息,吸引消费者购房,发布了云星星城2号楼公开选房须知。这个须知宣称,“后期房源也将于2011年上半年面市,其均价将极有可能突破每平方米8000元”,“此次2号楼房源以略高于一期开盘价格水平补充供应,可谓稍纵即逝的置业良机”。这一信息诱发了消费者抢购,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向521名购房者收取了购房“诚意金”521万元。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物价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退还违规收取的“诚意金”和各项代收费,并处以法定额度50万元的罚款。

对于50万元的罚款,坊间认为,“卖一套房子就赚回来了”。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诸如此类的,让很多购房者叫苦不迭。

在北京搜狐网上班的李嘉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去年4月,他曾看好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的某楼盘。小户型、定位时尚、交通便捷——一切都让李嘉心动不已。但就在开盘前一夜,每平方米4000元,让很多购房者以为“出了事故”。

据介绍,由于购房者强烈反对,该项目开盘被推迟。为防止出现意外状况,开盘当天,购房者被隔离在售楼处之外,只有被叫到号的购房者才允许进入签约现场。

李嘉告诉记者,由于该楼盘临时每平方米提价4000元,购房者和开发商起了冲突,双方争执不下,导致矛盾激化。后来有购房者打了市长热线,有关部门出面与开发商协商。经过沟通,开发商与10名购房者代表经历了7的谈判,最后达成每平方米2000元的协议,同时,开发商也同意恢复原有的一些优惠政策。

北京律师李雪森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去年,他曾和另一名律师联合向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举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某楼盘,理由是该楼盘从2009年11月到2010年4月,均价从每平方米14690元到每平方米36000元,“涉嫌存在违法牟取暴利行为”。

对于李雪森的举报,该项目的一名负责人回应称:“律师的文章我看了,对于他们的说法我无法评论。不过,我觉得,如果他们想借此出名,起码是选错了对象、选错了方向。从文章内容看,说明他们对房地产行业了解不到位,他们盯着我们这个项目还不如去找海南的项目,那些项目今天这个价,明天另外一个价,无论从速度还是规模都比我们的项目快。我们是房地产项目中的项目吗?”

房价一片涨声下,各地都有因而上演的闹剧,据媒体公开报道:海南省海口市某小区开发商临时单方面,拒不按照认购书上的价格进行交易,不少购房者从外地赶来大闹售楼处;广东省深圳某楼盘两个月内750万元,被购房者告上法庭。

长春某开发商在签订完合同后,在报纸上刊出公告,称“因项目开发过程中情势变更,客观上导致开发成本增加”,要求2007年认购房屋的客户,务必于7月22日至8月8日之间,到项目所在地处理购房事宜,“未到者,将视为放弃各项权利”,购房者于是“被”。

北京保利地产工作人员向《法制日报》记者解释说,那种一晚上随意好几千元的情况属于极个别行为,“在目前的楼市大环境下,大部分开发商在定价时都会认真地进行市场调研和定位,定价时总体趋于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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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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