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9日,北京市公布了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的目标,与其他地方政府的控价目标大都定为低于当地GDP增速明显不同的是,北京提出的目标是“相比2010年度稳中有降”。
■头条评论
3月29日,北京市公布了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的目标,与其他地方政府的控价目标大都定为低于当地GDP增速明显不同的是,北京提出的目标是“相比2010年度稳中有降”。
新华社的报道指出,“这是目前国内出台的最严的房价调控目标。”因此,在各地出台的控价目标普遍引起舆论不满的背景下,北京的这个目标得到了较高的评价。日前,住建部发布通知,敦促各地酌情调整已经公布的控价目标,虽未明确以北京为范本,但其指导思想上显然是希望像北京那样拿出一个满足民意的控价目标。
目标既已明确,对于北京来说,接下来需要面对的就是如何来保证这个目标不会落空。
从本质上来说,在已经实现市场化的商品房市场里,政府并没有决定商品房价格的权力,因此,现在政府需要做的只能是运用“看得见的手”来干预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运用各种手段来实现“稳中有降”的目标。比如,既然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在我国住房刚性需求难以遏制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运用手段来改变这种供求关系,一方面大力推出以保障房为主的低价房,一方面遏制高档商品房的上市。
北京市住建委主任隋建江日前曾经在媒体透露,今年北京市计划新建和收购各类保障房20万套,到第三季度将全部实现开工。显然,虽然这20万套保障房不可能在今年全部投放市场,但它们的陆续上市可以起到拉低房价平均水平的作用。同时,目前地方政府部门仍然握有新建商品房上市销售的审批权力,面对高档住宅的上市销售申请,是价格很高的楼盘的销售申请,北京市政府可以将其暂时冷冻,从而使市场房价统计中高档商品房的份额大幅度减少。这样“一高”(保障房的高)和“一低”(高档商品房的低)相结合的措施,自然能够对房价统计指标产生影响,总体上房价水平的下降就可以达到了。
实事求是地说,如果采取这样的措施,在某些方面是有其合理性的。比如大力推进保障房的建设,这将有助于改变我国房地产市场长期偏重于投机型的失误,改变市场的结构,满足相当部分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削弱投机功能的力量。而限制商品房入市却不足取,它等同于前一时期一些地方为了完成指标而采取的“拉闸限电”措施,更多地是为了满足一种数字上的统计需要。
一个和谐的房地产市场应该是多层次的,既有保障功能的住房,也有高档的商品房,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得到不同的住房消费。因此,地方政府更应该做的是协调各个层次的利益群体的关系,要防止仅仅出一个控价数字目标,并且运用力量来实现这个目标,从而使市场机制出现扭曲的现象。
□周俊生(上海 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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