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地税局和住建委联合公告称,自3月26日起,将房地产项目土地税预征率提升至2%-5%。个人出售自用5年以上住房者,须提供唯一住房承诺表,方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北京市地税局和住建委联合公告称,自3月26日起,将房地产项目土地税预征率提升至2%-5%。个人出售自用5年以上住房者,须提供住房承诺表,方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公告,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当预计率小于等于50%者,须按照销售收入的2%预征土地税;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者,土地税预征税率为3%;大于100%且小于等于200%的为4%;高于200%的为5%。规定还要求,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税。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表示,土地税预征率由之前的1%-2%提高到2%-5%,将有力打击囤地。
公告要求,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售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并如实填写《售房人家庭住房承诺表》,方可享受个税免征优惠政策,否则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分析人士表示,此前在北京交易的此类住房,多数都不是家庭惟一住房。新政将增加者的转让成本,并堵住逃税漏洞。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