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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认房不认贷 首套房出售再贷不算二套

京华时报  2011-01-06 09:28

[摘要] 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了解到,自今年元旦起,北京公积金调整了个人购买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现在将首套房出售的家庭,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公积金将按首套房政策批贷。而此前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

昨天,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了解到,自今年的元旦起,北京公积金调整了个人购买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现在将首套房出售的家庭,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公积金将按首套房政策批贷。而此前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

按照最初的规定,第二次的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须还清次贷款。而且第二次申请时,利率和首付比例视为首次贷款政策执行。但去年房市新政出台后,无论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即便是首套房贷款还清,二次购房也需要执行二套房利率和首付比例,抬高了二次购房的门槛。是去年11月,本市公积金针对“第二套房”推出最严规定,即符合住房公积金批贷条件的第二套住房的购房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昨天,记者通过住房的公积金管理了解到,本市“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有所松动。今年1月1日起,不论申请贷款个人曾经是否有过购房记录,只要申请时名下无房,公积金将按首套房政策批贷。对于调整原因,市住房公积金未作回应。

伟嘉安捷市场的分析师吴昊说,按照调整后的规定,只要现在名下无任何房产,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借款人就可被视作购买首套房。也就是说,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只需首付20%;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30%。比起被认定为二套房所需承受的“贷款利率1.1倍,首付不得低于50%”,借款人负担小了很多,公积金也再次回到“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轨道上。

公积金客服人员提醒,只要公积金借款人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契税等材料,就能证明其名下无房,从而享受公积金首套房贷政策。

■业内分析

无碍楼市调控从严政策

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说,这个新规定并不违背国家调控从严的政策。

他认为,在2009年、2010年两年,北京首次置业人群已经基本消化。相反,目前的市场改善性需求逐渐成为主力,因此,偏严的政策将会“错杀”这部分改善性需求。胡景晖说,目前的市场中,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不普遍,而且在部分人群中,多数面临房屋的换代改善需求。因此,放宽二套房认定并不奇怪,也不会导致、投机现象的反弹。他说,出售自己的房屋后再买房,这一规定也就是将个人无房的情况下再买房认定为首次购房。在这个过程中,购房人在卖房、买房期间,势必需要租房或借宿来过渡。即便想享受这一政策,付出也很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一政策调整对市场影响应该并不明显。

 
北京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楼市调控政策松动?

背景: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消息,自今年的元旦起,北京公积金调整个人购买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现在将首套房出售的家庭,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公积金将按首套房政策批贷。而此前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搜房网对此特展开调查,感谢您的参与!


1.北京公积金“认房又认贷”调整为“认房不认贷”,是否意味着楼市调控开始松动?(单选,必答)
 是的,楼市调控政策开始松动
 不是,改善性需求为市场主力
 不好判断
2.北京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是否会改变您近期的置业计划?(单选,必答)
 会,将会把握机会尽快出手买房
 不会,房价仍未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不好说,政策及市场变动仍需观望
3.公积金政策由“认房又认贷”变为“认房不认贷”,你认为2011调控政策基调如何?(单选,必答)
 继续从严从紧,政策将会加码
 为保经济,政策风头可能稍转
 不好说,还需要看市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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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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